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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卢建标、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韩峻出席会议,副主任杨涤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德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8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新增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将康桥单元FG09-R21-10地块安置房和康桥单元FG09-R21-11地块安置房等2个项目列入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拱墅区上塘单元FG10-R21-02地块和大关单元GS0508-03地块安置房项目调增投资计划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调增上塘单元FG10-R21-02地块和大关单元GS0508-03地块安置房项目调增投资计划。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祥符单元GS0906-R21/R22-03地块农转居公寓兼用服务设施等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7年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17年度杭州市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3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组织了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