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显示报考条件: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这意味着,国家公务员报考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打破过去35周岁上限。此外,对于应届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更是放宽至43周岁以下。
一直以来,企业招聘中普遍存在“35岁就业歧视现象”,这就造成一个社会矛盾:一方面由于企业设置了年龄门槛,使得那些有才能却年龄偏大的求职者遭遇就业难;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劳动力流动越来越频繁,35岁之后继续寻找新的职业已经是个普遍现象。《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24》显示,从1985年到2022年,全国劳动力人口平均年龄已经从32.25岁上升到39.72岁。
我国年轻人学历越来越高,相应的受教育的时间变长。近年来中国博士生数量持续增长,教育部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博士生在学人数为67.63万人,毕业人数为9.72万人,在学人数和毕业人数较20年前分别增加了51.07、7.28万人,增幅分别为308%、315%。学历的不断提高也导致了年轻人就业年龄的推后。
国家高质量发展需要高层次人才,整个社会的流动性也在不断增强,同时35岁左右的人群正是家庭的顶梁柱,如果失去工作将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35岁就业歧视现象”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顽疾,因此在全国两会期间,就不断有代表和委员呼吁立法消除就业年龄歧视。
“国考”率先打破35周岁的限制,这体现了国家选拔人才思路上的一种进步,强调能力比年龄更重要,以能力为导向,打破选拔人才的条条框框。从35周岁的上限调整到38周岁,看似只有区区3年,但其中却有着特殊意义。这意味着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资源走向更有效的配置,人们从就业中的“年龄焦虑”中解放出来,转向能力的竞争。
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进一步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此次“国考”主动放宽年龄限制,就是对就业公平原则的具体落实,也与国家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人才发展的法律精神同频共振。
在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第一位的,人也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核心力量。在2025年浙江省委召开的“新春第一会”上就提出:以“大人才观”广开育才、引才、聚才、识才、用才、护才之路。消除年龄歧视,在人才培养、发展、选拔体系上做到有能者可入、有才者可升,才能实现“大人才观”。
这次考公考编标准的变化,很可能成为一个风向标,它预示着在未来我国可能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方向,形成更加透明、合理,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