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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已阅丨宪法与浙江的故事,说来话长!
拱墅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12-05 17:08   

潮新闻讯 12月4日,是第12个国家宪法日。

之江大地,已连续5年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学法普法的热潮背后,是宪法与浙江一段跨越近百年的深厚渊源。

浙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起草地。宪法与浙江的故事,不止于历史记忆,更反映出我国宪法的本质追求与时代演进的深层逻辑——

宪法不仅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发展实践的根本遵循、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石。

宪法与浙江的渊源,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刻下了红色印记。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面对革命战争年代的特殊环境,政权建设迫切需要一部体现劳动人民意志的根本法。新昌人梁柏台从苏联归来,带着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解,结合中国革命实际起草了宪法大纲,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红色宪法。

这部宪法的突破性,除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宣告,还在于它将法治与人民利益紧密绑定:我们现在熟知的公开审判、巡回法庭、人民调解等制度设计,打破了旧中国法律制度的桎梏,奠定了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人民底色。

这背后,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宪法的根本回答:宪法不是少数统治者的工具,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载体,也是最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凝结。

历史的接力,在西湖之畔延续。1953年,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凝聚全国共识、确立国家发展方向成为紧迫任务。毛泽东同志率领宪法起草小组,进驻杭州北山街84号大院,经过2个多月的字斟句酌,最终形成“五四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在我国宪法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西湖印记”。

这部宪法的诞生,延续了红色宪法的人民基因。从提出初稿到最终通过,关于“五四宪法”的讨论持续多月,参加人数达1.5亿,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仅浙江就有801万人参与,各方提出的意见共有118万多条。

有人为新生儿取名“宪法”,有人在田间地头热议条文,这种世界制宪史上罕见的全民参与,印证了我国宪法的生命力,源自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真心认同。

这种以民为本的制宪精神,一直在浙江延续。

2016年12月4日,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杭州正式建成开馆,填补了我国宪法主题纪念馆的空白。这一段“西湖印记”以让老百姓更可见、可感的方式,生动呈现。

浙江还开创了多项法治先河:从率先邀请群众参与立法听证,到地方立法草案全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持之以恒“开门立法”,不断传承着“全民制宪”的精神。

如今在浙江,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承载了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成为一项生动实践,让人民群众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地方治理。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它始终与时代同频、与实践共振。

一部好的宪法,不是僵化的文本,而是能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活的法律”。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总体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这部宪法共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以及2018年的5次修改。

这5次修改,清晰勾勒出改革开放以来的时代轨迹:1988年确认私营经济合法地位,回应了市场经济萌芽的需求;2004年明确保护私有财产,契合了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态势;2018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为新时代改革发展提供了思想指引。

这背后的深层逻辑,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适应性与引领性——它既不脱离现实,又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既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又为深化改革提供依据。而浙江,始终是宪法精神的积极践行者。

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和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的发展实践,始终与宪法修改同频共振。1988年修宪前,浙江私营经济悄然生长,温州家庭作坊、义乌小商品市场等,均充满活力却面临法律保障的缺失。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合法地位的确认,如同给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让浙江的民间活力得以合法有序释放,直接推动了市场化改革进程,为“浙江经验”的崛起奠定了法治基础。

“母法”引领,同时也带动了“子法”落地。浙江率先开展诸多领域的创制性立法,将宪法的基本原则,转化为解决地方发展实际问题的具体制度。比如,“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是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行政服务领域的细化;数字经济立法,是宪法“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新业态领域的回应;民营经济立法,则是宪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地方实践的深化。

让宪法“接地气”的种种创新,更蕴含着法治普及的深层思考。有人觉得宪法“高大上”,是因为法治宣传曾陷入“条文解读”的误区。浙江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宪法主题场馆(公园),创新推出“开往国家宪法日地铁”“我们一起学宪法”“光影颂宪法”等特色活动,推动宪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从“集中活动”向“常态长效”转变。

这些举措,让大家深切感受到:宪法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需求紧密相关的“权利保障书”。这种“沉浸式”“故事化”的普法,让人们进一步认同宪法、遵守宪法,成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

宪法的终极价值,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不是抽象的概念口号,而是新时代我国发展的必然要求。

浙江从2006年起就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又在2021年获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如何通过打造“宪法与浙江”金名片,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

宪法精神的践行,正持续转化为法治优势。

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均衡,更是精神素养的提升与权利保障的平等。浙江是全国“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唯一省域试点,这远超单纯的普法工作。法治素养,正是现代公民的核心素养之一,也是共同富裕的精神支撑。浙江将此纳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通过法治建设,保障发展机会公平、分配过程公正、权利保护均等,让每个公民都能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让每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法治轨道上公平竞争,这就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底色。

浙江加快健全数字法治体系,同样是宪法精神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深刻体现。截至202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1.2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9.7%。在数字化浪潮席卷之下,数字法治体系的构建,不仅将传统的普法阵地延伸到线上平台,实现法治宣传的广覆盖与高效率,更让偏远地区的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法律服务,并通过适老化、无障碍设计,确保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不因技术门槛而被排除在法治保障之外。这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数字时代的具体实践。

法治先行,还要抓住关键、夯实根基。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法治信仰,让“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思想与行动自觉。

与此同时,通过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创建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法治浙江建设向更深层次拓展、更广领域延伸,使法治精神浸润基层治理每一个环节,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实现新突破。

回望百年,宪法为浙江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更培育了全社会深厚的法治信仰——坚信法律的力量,珍视规则的价值,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

站在新起点上,宪法与浙江的故事,将翻开新的篇章。


来源:潮新闻  作者: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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