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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能抢了!拱墅区第四轮汽车促消费补贴“限时返场”
拱墅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12-22 13:56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满足广大消费者购车需求,促进汽车、商超消费,前期,我区组织开展2025年汽车商超消费券活动,并暂停了第四轮汽车促消费补贴的申报。

近日,汽车商超消费券将申领完毕。为继续满足年末岁尾广大消费者的购车需求,经研究,决定接续发放2025年拱墅区第四轮汽车促消费补贴(点击查看补贴详情),并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接续政策时限为12月22日至12月31日,补贴用完即止(补贴总额延用第四轮汽车促消费补贴剩余额度)。

2.11月24日(含)前已购车开票,新车上牌日期仍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

3.接续申报第四轮汽车促消费补贴的(即12月22日起购车开票并申领补贴的),新车上牌时间为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

4.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不得通过重开发票等形式将11月24日之前已开票的车辆进行接续申报,以延长新车上牌时间。我局将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请的补贴资格。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开票的,汽车销售企业必须提前向我局报备,未经提前报备的不予认可。

5.若有已申报汽车商超消费券,因故需要重新开票的,汽车销售企业也须提前向我局报备,可保留享受汽车商超消费券的资格。未经报备的,不保留汽车商超消费券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2025年拱墅区第四轮汽车促消费补贴相关要求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拱墅区商务局所有。

来源:拱墅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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