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报。即日起至7月14日期间,企业登录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总部认定平台”)向注册地(税收缴纳地)发改局进行在线申请(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注册的总部企业,向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申请),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资料,提交相关材料。
2.属地初审。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发改局会通过总部认定平台对属地总部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发改局于7月21日下班前完成线上初审,审核通过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3.部门复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审计机构,于7月28日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企业,须修改后重新提交。通过的企业,须通过总部认定平台对审核信息进行确认,盖章后上传《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确认书》。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予以复审通过。
4.行文上报。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发改局依据复审过审名单,结合《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报确认书》,汇总梳理属地总部企业申报文件,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后,于8月7日下班前行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5.星级评定。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投入等指标,对复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评定“星级”总部企业。金融机构总部不参与“星级”评定。
6.公示公布。复审通过企业名单和“星级”评定结果在“杭州发改发布”等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公开发布,并授予星级总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