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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1979年颁布的刑法,奠定了我国刑法体系的基础。唯一全程参与其中的,就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高铭暄。
1928年5月,高铭暄出生在玉环县一个叫鲜迭的小渔村,从小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1951年,从北京大学毕业之后,高铭暄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毕业之后留校任教。
1954年,高铭暄被抽调到刑法起草小组,从事刑法的起草工作。1979年,历经25年、修改38稿,高铭暄全程参与并见证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诞生,从此结束了办理案件单凭政策而不引用法律的历史。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他激动地说:“我们的劳动没有白费,中国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刑法典,刑事诉讼终于有法可依了!”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1979年颁布的刑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高铭暄作为立法专家,再一次全程参与了刑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刑法更适应社会发展。之后多部刑法修正案的制定,他几乎从未缺席。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刑法典,还需要能够适用法律的刑法人才。刑法学界很多人都能背诵高铭暄的个人信条“教育乃我之事业,科学乃我之生命”。他把自己的青春和心血,倾注给了我国法学教育事业。
2019年9月17日,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