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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教育部门就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2022-06-28 14:51:35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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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报报道 昨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3日,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4日-15日。

与去年招生政策相比 部分作了调整

今年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在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民转公学校的招生以及试行“长幼随学”等方面,作了调整。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为:一是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继续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补招一次(余杭区、临平区范围内民办学校今年在上述两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下同);二是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杭州绿城育华学校、杭州云谷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应先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所在区范围内招不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民转公学校的招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参民”学校(含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今年转为公办学校的,仍按原方式招生,招生范围、报名及录取等与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相同。

试行“长幼随学”服务。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符合相关入学政策在居住地的所在学区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因“长幼随学”转学,允许公办学校根据各校实际办学条件适当突破基准班额。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公办学校录取时,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其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时,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区、县(市)范围内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其剩余招生计划均应纳入补招。除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已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可补招报名的民办学校中选报1所。

每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 招生入学政策的解答

问:小升初以下两种情况,该怎么报名?

情况1:我孩子户籍在A区,当年民办学校可跨区域自主招生,我们入读了B区的民办小学。

情况2:我们原来住房和全家户口都在A区,小孩也在A区小学就读,前年在B区购了房,今年搬到B区住了,户口也迁到了B区。

答:《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

不论报公办学校还是报民办学校,均只能在选定的区、县(市)报名;如果选报了民办学校但未录取,只能在该区、县(市)公办学校升学,不能再在另一个区、县(市)的公办学校升学。

问: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

答: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选报具体学校。

问:我们是外地来杭务工人员,孩子今年要在杭读小学,目前孩子还没有《浙江省居住证》,预计8月上旬才能办出,可以报民办小学吗?

答: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其中,报名民办学校的,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如你孩子在小学入学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可以选报居住地所在区、县(市)的民办小学;如当时还不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虽选报了民办小学,但不能通过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报名无效。

问: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网上报名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名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一次性全部录取;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由该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问: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补招吗?

答:可以补招,补招计划即为网上报名招生后剩余的全部招生计划。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补招;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全市范围内补招。

问: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在公办学校录取时会有影响吗?

答: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在公办学校录取时,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问: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答: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

问:如何解决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民办学校存在的1个录取另1个未录取的情况?

答:双(多)胞胎子女选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在规定时间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所报名的民办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不论是否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子女均须按规定分别完成网上报名。

问:一些学校向家长承诺,选拔基础较好的学生组成重点班或实验班。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明令禁止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校应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不得将骨干教师、社会认可度高的教师集中配置到一个或几个班级,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构成基本均衡;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学校的编班方案要提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问:《通知》中讲到的“公参民”转公学校,家长如何得到相关信息?

答:“公参民”学校均为区、县(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县(市)将在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开始前公布“公参民”转公学校、购买服务民办学校等相关信息。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小升初:

小学招生:

注: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杭州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告,敬请家长关注。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佳琦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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