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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千万浙江人!12月新规来啦!
2021-12-01 09:42:40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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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消息:浙江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上权益大礼包,新增、完善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哪些将影响你的生活~

浙江将新增、完善这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点击左边蓝字查看详情),公布了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将新增PET/MR全身显像等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试行价格执行,试行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另有规定除外)。

调整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相关规定执行;各设区市相应完善,若需价格调整的,原则上不得高于省级公立医院相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调整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含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备注等)按调整完善后的政策纳入医保支付。微创拔牙不纳入医保支付。

浙江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为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适用本办法。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浙江进一步支持省际创新飞地建设和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创新资源配置和集聚能力,加快推进省际创新飞地规范化建设和发展,省科技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省际创新飞地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省市县联动高质量建设一批创新飞地,探索创新资源跨区域联动共享合作机制,实现资源集聚与利用能力、科研攻关与联动能力、人才引育与服务能力、产业培育与协同发展能力的显著提升。创新飞地是浙江省各级政府、园区等结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浙江省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

《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重新修订

新修订的《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异地搬迁的范围为淳安等山区26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整村搬迁农户,以及其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搬迁的地区和农户。

省财政对有关县(市、区)异地搬迁中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按人均30000元标准补助,对整村搬迁的非低收入农户按人均15000元标准补助。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对农户设置差异化的直接补助标准,并确保低收入农户补助标准至少比非低收入农户补助标准高15000元。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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