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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就业增收共富!在杭州,这些人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都能领补贴
2022-02-17 13:00:27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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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消息 昨天,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杭州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新政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及新政内容,发布2022年残疾人就业增收共富十件实事。

近日,杭州市推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出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构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工作闭环。

率先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

杭州市残联依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率先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的监测和评价,填补了行业空白。评价体系分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的构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基础、运用建议三个部分,其创新点主要在提供评价工具、助力风险预警、发挥指导作用。

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

2018年,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此次对其中集中就业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和劳务派遣残疾人的认定进行了补充完善。杭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主要特色和内容体现在:

注重鼓励用人单位更多更好地安置残疾人就业

例如:对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按月实际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0%—200%和200%以上的用人单位,每安置1人,每年分别按当地1个月和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注重破解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难题

例如:对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根据机构创办规模及安置残疾人数,给予3-2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每安置1名残疾人,最高每年按当地6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注重促进残疾人电商文创就业创业

例如:对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等居家网络就业的残疾人,每月工时超过20小时、每小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给予每月不低于200元的就业补助。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

注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例如:对实际创业满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根据其创业资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在享受开办费补贴后,残疾人创业每满1年的,可再次申请连续2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对申请创业资金贷款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贷款额度30万元以内按贷款额的5%给予贷款贴息。

注重推进农村残疾人就业

例如: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全年用工在60天以上)且日均劳动报酬不低于100元的经济组织实体,每安置1人,按其实际就业时间每满一月给予1000元的就业补贴。日均劳动报酬在50元-100元的,每安置1人,按其实际就业时间每满一月给予减半补贴。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困难残疾人代养代销产品的,每成功辐射、扶持1户,每年给予500元的扶持补贴。

注重实现城乡一体化

例如:各地应当统筹兼顾,及时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各项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顺利实施。

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浙残联发〔2021〕24号)要求,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率先出台《杭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其主要特色体现在:实行资源社会化、实行市域一体化、实行驱动数智化、实行用工企业安置激励机制、实行残疾人工匠培育提升行动。

新政规定:

申报纳入承接残疾人培训项目的社会培训机构,不受其税务关系所在区、县(市)地域限制,可以接收全市户籍的残疾人报名,并为其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同样不受区、县(市)户籍限制,也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承接意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比选,根据居住地、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和机构口碑等多种因素综合衡量,自由选择。

用工企业组织开展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

新政对参加区、县(市)级及市级职业技能(创业创新)竞赛或以训代赛的残疾人选手(项目),根据竞赛成绩奖金标准提高了66%,对参加省级比赛奖金标准提高了100%。

2022年残疾人就业增收共富十件实事

一、加强就业评价。率先出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加强对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环境和就业质量监测。

二、完善政策支撑。出台并实施《杭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制度文件。

三、实行“三个100%”。新增残疾人就业1350人,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100%就业。当年度培训残疾人2800人次,确保有培训诉求的残疾人100%接受至少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做好119名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人大学生100%就业。

四、深化场景应用。推行“我要培训”应用场景,推出“技能大学堂”云培训平台,为全市3300名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提供线上培训。

五、搭建就业平台。推行“全天候”云招聘和“应需办”线下招聘会,搭建供需匹配、无缝对接的就业平台。

六、实行安置奖励。落实用人单位奖补政策,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2万人以上。

七、强化机构赋能。持续推进“五进”残疾人之家专项行动,规范提升203家残疾人之家,实现每个区、县(市)均建有1家以上综合型、示范型的残疾人之家,赋能5000名残疾人提能增素、就业增收。

八、助力乡村振兴。总结北京外企帮扶性试点经验,推广帮扶性就业项目,助力200名农村残疾人“提低”“扩中”。

九、聚合社会助残。打造“邮爱福堤”“融爱面馆”“圆梦家园”项目,助力350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其中为100名心智障碍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实训服务。

十、推行金融惠残。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推出“阳光云贷”残疾人个创信贷产品,年授信支持1亿元,助力杭州市40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杭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实施,在残疾人培训方面有哪些创新的举措,为残疾人带来哪些福音?

培训是为残疾人提素增能,更好实现就业创业,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杭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绩效和质量,具体福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残疾人按规定免费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政策,通过推广社会化培训优先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岗位要求以及培训绩效,对残疾人参加培训机构或用工企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予以补助。同时,大幅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标准,鼓励残疾人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比赛,通过竞赛提高技能水平。

(二)突出培训需求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特色和就业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满足残疾人需求、适合残疾人参加、就业效果明显的培训项目。借助市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信息数据,全面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培训需求情况,按照“残疾人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就业岗位需要什么技能就培训什么技能”的原则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三)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优化残联自主培训和社会机构培训方式,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资源,积极探索订单式、孵化式和师徒式培训。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是新增了用工企业岗位培训补贴政策,对用工企业组织开展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给予每人每次1000元补贴,将调动用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性,支持企业加大残疾职工的培训力度,帮助企业更好地推行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同时,也有利于残疾职工尽快适应、熟悉和胜任工作岗位,助力“六稳六保”稳步实施。

(四)动态更新培训目录。为满足残疾人精细化、个性化的培训需求,给残疾人提供更加精准化的服务指导,市残联及时更新、动态发布社会培训机构所承接的培训项目,社会培训机构可按培训项目内容实时提交申报,形成社会化培训项目目录和与之匹配的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发布的培训项目目录有45个,其中有32个项目要求学员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截止目前,全市已经有32家社会培训机构完成申报,残疾人可以根据培训项目需求在申报承接本项目的社会培训机构中自行选择机构进行报名培训,培训结束后残联给予培训费补贴。残疾人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三次补贴,依次分别为实际培训费的100%、80%和60%,但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五)加强数字赋能管理。借助省市数字化改革契机,完善数智残联“培训管理”系统,按照 “一端发起、两端协同、三端共治”的数字化改革图谱,实现“残疾人自主点单、培训机构智能接单、残联智慧买单”的培训新模式。依托“我要培训”数字服务场景,逐步简化申请流程和材料,推动培训业务在线治理,实现市域培训补贴“零跑次、零材料、零审核、秒到账”。

二、杭州率全国之先措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对于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有哪些现实意义?

残疾人群体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人群。杭州市率全国之先搭建了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意义重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有助于提升技能水平实现共同富裕。残疾人由于身体缺陷,其受教育水平、技能水平整体低,严重影响了劳动生产效率的提升,更加剧了残疾人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凸显。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通过设置“整体就业率”“培训覆盖率”“培训项目登记率”“培训就业或创业率”“职业技能提升率”“百分百就业”等核心指标,能有效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扩大中高收入就业群体比例,实现残疾人劳有厚得。

(二)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有助于优化就业结构实现共建共富。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解决温饱问题,可以通过兜底保障来实现,但要实现共同富裕,就业是最优方案。当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5.83%,但残疾人就业结构不合理,按比例、集中就业等单位就业比例仅在52.93%,已成为影响我市残疾人共富的弱项。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通过设置“单位安置率”“单位就业比例”“社会保险参保率”等核心指标,能有效引导各地残联开发优质单位和岗位,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解决残疾人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的问题,助力共建共富。

(三)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有助于找准就业增收抓手实现逐步富裕。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相较于健全人来说,残疾人就业层次不高,收入水平整体偏低,地区、城乡间的差距更加明显。搭建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通过设置“工资收入水平”“辅助性就业收入”等核心指标,倒逼各级政府和残联落实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个创补贴等就业补贴制度,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就业,解决当前发展存在的不平衡问题,消除两极分化,助力逐步富裕。

二、杭州市目前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在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有哪些创新亮点?

要实现残疾人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政策支撑是重中之重,杭州市目前残疾人就业创政策在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方面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就业安置实行岗位梯度补贴。规定用人单位每安置一名杭州户籍残疾人就业,按照残疾人职工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200%和200%以上两个梯度分别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倍和2倍的岗位补贴。通过梯度补贴,鼓励用人单位逐步推出高层次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收入中高区间的就业规模。

(二)超比例安置实行奖励补贴。按比例就业单位核定残疾人数每超法定比例1名,每年按4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集中就业企业核定残疾人数超法定比例1名,每年按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奖励。通过超比例奖励补贴,最大程度地释放用人单位的就业空间,促进残疾人就业趋于合理稳定。

(三)无障碍改造实行按需补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确需实施残疾人职工工作环境或设施设备无障碍建( 改) 造的用人单位,按建( 改) 造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最高5 万元的补贴。通过对用人单位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将解决用人单位对招用残疾人工作生活不便的担忧,极大地促进重度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就业增收。

(四)残疾人实训实行综合补贴。对符合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创建标准的用人单位,按实训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 元的综合性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6 个月,实训结束后,实训残疾人被实训单位招用或由实训单位推荐实现就业的,实训基地可按每人2000 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留用补贴。

残疾人就业,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通过政策正向激励的引擎,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激活企业岗位供给侧,通过高质量就业让残疾人劳有厚得,就业共富。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通讯员 杨云飞 记者 柴悦颖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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