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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发布《临平区关于稳经济促消费补强政策若干意见》,其中两条与在临平区置业的购房者相关。
其中一条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已落户本市的户籍家庭或在本市工作且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星桥、崇贤、东湖、运河、塘栖等镇街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镇街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
另一条与新房契税补助相关。根据《意见》,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上述镇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对于购买8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于购买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