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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老旧小区自主更新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意见
2024-04-12 10:49:39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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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国家启动新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全省已累计开工改造5550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176.4万户。但一些建成年份较早的住宅,当前模式无法解决危旧住宅的难题。

为此,浙江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昨日,记者从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通气会获悉,该《指导意见》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试行,它是全国首个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指导意见,具备强调群众自愿和政府统筹、强调流程优化和部门监管、强调政策推动和服务保障等三大亮点。

《指导意见》要求试点所在地地方政府制定自主更新试点相关政策和条件(如住宅扩面比例等),并加强对自主更新项目的审核,经县(市、区)政府审核通过纳入更新计划后方可实施。住宅小区可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指导意见》要求县(市、区)政府按照因地制宜、“一事一议”的原则,明确试点项目审查审批流程。

自主更新实施主体根据当地政策和条件,组织编制更新方案,包括组织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代理方案和代理人)、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内容,由业主共同做出实施决定。

为了提高居民开展自主更新的积极性,《指导意见》提出:按照地方政策规定,可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可以申请使用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费用等三项激励政策。并明确了对老年人、特殊困难群体等做好保障服务,守牢民生底线;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守牢保护底线;明确加快消除住房和小区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老旧小区自主更新项目应急处置机制,守牢安全底线等服务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杭州的浙工新村已经开展自主更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明年就能竣工交付。该小区建于上世纪80年代,2023年5月,小区成立了居民自主更新委员会,向政府提交自主改造申请。在近100%居民同意的前提下,政府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审议,实施项目改造。经过签约、立项、可研批复等程序,小区改造项目于11月28日正式开工,居民需要自掏5亿元作为出资,出资比例超过80%。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黄家欢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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