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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是不少摄影爱好者的常用设备,但随之而来的飞行安全问题也越发突出。近日,杭州警方公布了全省首起无人机危害低空飞行安全刑事案件。
禁飞区假冒公章申请解禁
牵出危害低空飞行安全刑事案件
今年3月初,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瓜沥附近空域有无人机飞行,而该处属于萧山机场禁飞区内。
警方随即传唤嫌疑人张某。在调查中,警方发现,张某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即“UOM平台”)提交的审批表中,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处的公章存疑,民警立即调取相关印章送检,鉴定结果确认印章为非法刻制。
张某交代,他受委托用无人机帮朋友拍摄厂房屋顶,但自己没有无人机操作证,而且相关区域属于禁飞区。张某通过网络搜索,看到有人打广告,可以帮忙申请禁飞区的解禁证书,便添加对方好友,购买了解禁服务。
然而经鉴定,这份解禁证书中的公章系伪造。伪造的公章从何而来?办案民警循线追踪、深挖线索,发现在湖南、山西、云南等地都出现过类似的伪造公章情况,于是赶往当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5月中旬,在掌握详实证据后,警方在山西将嫌疑人祝某某抓获归案,现场缴获各类疑似假冒公章136枚及全自动光敏印章机、刻章软件、电子模板等涉案物品。
原来,祝某某利用伪造的公章,通过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无人机禁飞区审批解禁有偿服务,累计已获利超5万元。
目前,祝某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人机不是想飞就飞
管制空域内需审批
当前,无人机越来越受到大众喜爱,带着设备拍照摄像、记录风景成为消费新潮流。但随着这类热潮的兴起,无人机违规航拍的情况愈发突出。特别是无视禁飞法规的“黑飞”“乱飞”活动,给社会安全带来隐患风险。
部分无人机爱好者为追求飞行性能或猎奇心理,忽视隐形的“空中红线”。去年2月,萧山警方就曾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名“飞手”在萧山机场禁飞区自行组装穿越机飞行拍摄。
事实上,自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无人机飞行已纳入规范化管理。
市民飞行无人机首先应取得相应资质,实名登记注册并严格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安全有序飞行。
微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真高(即垂直地面的实际高度)50米以下的,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的,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但在超出适飞空域的管制空域内飞行,必须登录“UOM平台”,依法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交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飞行活动。
若需在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上空飞行的,应当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对于未经空域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以及提供和使用破解无人机技术禁飞围栏实现禁飞区起飞的,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