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新闻热线:   0571-88255213

最新!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2022-11-02 12:23:58 来源:杭州人力社保
分享到:

今年以来,国家、浙江省先后制定实施助企纾困社保费缓缴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位,从政策实施之月起至2022年底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可申请缓缴,规定了缓缴社保费在2023年6月底前分期或一次性补缴到位。

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解企业社保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近日,国家、浙江省又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限从2023年6月底延长到2023年底,补缴方式不变,可申请缓缴社保费所属期不变,办理手续流程不变。


【来源:杭州人力社保   作者:  编辑:高婷婷】
  • 时政
  • 经济
  • 城建
  • 文化
  • 民生
  • 墅评

新闻网站: 人民网 新华网 杭州网 都市快报在线 浙江在线 上城 下城 西湖 江干 滨江 萧山 余杭 富阳 临安 建德 桐庐 千岛湖

政府门户网: 杭州市政府 上城区 江干区 下城区 西湖区 拱墅区 高新(滨江) 萧山区 余杭区 富阳市 临安市 桐庐 建德市 淳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