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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 杭州中院提醒牢记8个“凡是”
2021-05-28 16:11:53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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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报讯 5月2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杭州两级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2018年至2021年4月,杭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00余件,判处罪犯2200余人,合计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罪犯占25%,判处罚金达1.5亿余元。

杭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国良在发布会上表示,“从近三年审理的案件数量看,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为160余件、180余件和390余件,明显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20年,几乎是同比翻倍增长的。这说明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处于持续高发态势,也反映出杭州两级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逐年加大。”

典型案例:年轻小伙设工作室,伪装女性诈骗1100万余元

不久前,杭州中院就判决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100万余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王某某等11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50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而这11名被告人中,大部分都是刚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

事实上,被告人王某某等人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主要是虚构女性身份骗取被害人情感信任,使得被害人自愿为“女网友”提供金钱资助或转账。

据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伙同骆某某、李某设立工作室,先后招募数十名业务员,指使业务员在facebook、line等社交软件账号上冒充年轻貌美女性,物色并添加陌生男性为好友。在聊天中,他们往往会编造出凄惨身世、兼职代购等信息,在与对方有一定感情基础后,哄骗对方花高价购买廉价小商品。在与被害人“感情升温”后,他们逐渐以家人生病需要支付医药费、培训缺钱等虚假理由或直接以女友身份,向对方索要钱款。为了掩盖骗局,他们会向受害人邮寄廉价物品包裹,通过快递公司、便利店代收货款等形式,从被害人处获取所骗高额钱款,股东与业务员按比例分赃。

至案发时,已有近600名受害人受骗,被骗金额高达1100万余元。

发展态势:不受时空限制,社会危害性大于传统诈骗犯罪

“根据市两级法院近三年的审判情况看,我们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因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其社会危害性大于线下接触式的传统诈骗犯罪。”杭州中院刑二庭庭长朱敏明对当前杭州区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态势进行了解读。

1、犯罪呈公司化运作,被告人之间层级清晰、分工明确,诈骗成功率高。

朱敏明解释,从审理的案件情况看,三人以上共同诈骗的案件达230余件,约占28%。此类公司化运作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功率更高,往往能在较短时间内骗得巨额钱款,社会危害严重。

2、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同时又加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

目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微信收款码等用于收取诈骗资金的黑灰色产业链较为突出,不仅有公民个人出售本人银行卡,甚至还出现了“卡农”“卡商”等专门收购银行卡的灰色职业。而随着“断卡”行动的开展,市两级法院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数量大幅度上升。

3、犯罪手段紧跟热点,演变快,更具欺骗性。

近年来,以海外代购、炒虚拟货币、“杀猪盘”等方式实施诈骗的案子越来越多,法院在审查时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往往与生活、投资热点紧密结合,利用人们还未建立起防范心理时乘机实施诈骗,等人们逐渐有所认识后,又变换新的花样。

4、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愈加活跃,且上游犯罪集团或团伙大多在境外,司法机关查处、收集证据难度大。

在国内持续高压打击和有效治理下,境内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空间明显被压缩,诈骗分子开始逐步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利用境外的电信网络资源实施诈骗。因首犯、主犯或者虚假投资平台在境外,国内诈骗分子被抓获后,司法机关难以到境外调查取证,查处、收集证据难度较大。

5、被骗资金流转迅速,且部分资金转至境外,追赃难度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庞大细密的犯罪产业链,有专门的取款团伙从中协助,使得资金流转极为迅速。从审理的案件看,犯罪分子在诈骗成功后的短短几分钟内,就将骗取的资金通过各种方法经过多个银行账户流转并取现。即使被害人第一时间报案,往往也难以追回被骗资金。

6、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向大学校园蔓延的趋势。

一方面,是将在校学生作为犯罪对象;另一方面,是将在校学生发展为帮助犯。不少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认为,自己并未与犯罪分子共同诈骗,只是提供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银行账户,这不构成犯罪。实际上,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法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8个“凡是”需牢记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多、花样新,经梳理,杭州中院认为,目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有十多种,其中,以投资理财类诈骗、兼职刷单类诈骗和网上贷款骗保证金类诈骗案件最多,合计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数的40%。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辨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请务必牢记以下8个“凡是”:

凡是让你刷单、刷信誉赚钱的是诈骗;凡是以办理贷款、提升额度为名要求交手续费、保证金的是诈骗;凡是在微信、QQ上自称是朋友或亲戚,遇到急事需要借钱的是诈骗;凡是在微信、QQ等上自称老板让你转账汇款到陌生账户的是诈骗;凡是在微信、QQ等上与你交友恋爱,后劝你投资理财的是诈骗;凡是以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包裹丢失,要为你退款理赔但需先交手续费的是诈骗;凡是自称公检法或者其他机构工作人员,以你涉嫌犯罪为由,要求你将钱转到安全账户的是诈骗;凡是拉你进入股票、期货交流群并让你在非正规期货交易平台投资的是诈骗。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王艳颖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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