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新闻热线:   0571-88255213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1-05-20 17:40:44 来源:新华社微博
分享到:

新华社微博消息 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9日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并于2020年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上海警方2019年7月3日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确认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2019年7月10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周燕芬批准逮捕。

【来源:新华社微博  作者:  编辑:李嘉扬】
  • 时政
  • 经济
  • 城建
  • 文化
  • 民生
  • 墅评

新闻网站: 人民网 新华网 杭州网 都市快报在线 浙江在线 上城 下城 西湖 江干 滨江 萧山 余杭 富阳 临安 建德 桐庐 千岛湖

政府门户网: 杭州市政府 上城区 江干区 下城区 西湖区 拱墅区 高新(滨江) 萧山区 余杭区 富阳市 临安市 桐庐 建德市 淳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