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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如何让它更好地惠及广大浙江百姓,带去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甚至直接的经济效益?这应该是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应有之义。
我认为,浙江在目前已有的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应该更加突出各地自身特色、差异化发展,顶层设计不能搞“一刀切”。毕竟,浙江各区域发展阶段与资源基础各不相同,实现更优生态环境的路径也应各有差异。
例如,属于太湖流域的浙北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就应侧重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提升流域整体的生态环境水平;再如,浙中地区有丰富的旅游资源,需要将生态建设与区域旅游开发相结合。
其次,要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些年,浙江不少地方靠着优美的环境,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百姓增收致富。尽管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的“盆景”不少,但从全局来看,依然缺乏整体性的价值转化渠道。因此,我建议加快构建常态化GEP核算应用体系,完善绿色发展奖补和生态补偿机制。这也是浙南山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大瓶颈。
最后,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要进一步激励广大浙商的能动性,担负起绿色发展的责任,勇当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先锋。企业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主体,是产业集群绿色转型和绿色创新的重要推动者。要进一步号召和鼓励广大浙商勇担新使命,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打造智能化、清洁化绿色工厂,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供多元绿色产品服务,践行和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和解决方案。